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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自然科学最高奖。奖励自然科学领域中重大的科研成果。规定每年由国家科委颁发,分四个奖励等级,分别颁发奖金、奖章和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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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称全国运动会”。始于1959年,每四年举行一次。前四届在北京举行,第五、六届分别在上海、广州举行,第七届在北京和成都举行,第八届在上海举行。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解放军以及产业系统体育协会为参赛单位。有各种项目的比赛和表演,是中国最盛大的体育赛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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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同日公布,自7月1日起施行。共十八条。规定义务教育的性质、入学年龄、学制、教育方针、实施步骤、经费、办学条件、师资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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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7日公布,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共四编十七章一百六十四条。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修订,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。设四编十七章和附则,计二百二十五条。第一编总则,规定任务和基本原则、管辖、回避、辩护与代理、证据、强制措施、附带民事诉讼、期间、送达等;第二编规定立案、侦查和提起公诉;第三编规定审判;第四编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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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6日公布,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共二编十三章一百九十二条。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,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共二编十五章和附则,四百五十二条。第一编总则,规定刑法的任务、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,犯罪,刑罚,刑罚的具体运用等;第二编分则,规定桅国家安全罪,桅公共安全罪,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,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,侵犯财产罪,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,桅国防利益罪,贪污贿赂罪,渎职罪,军人违反职责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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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的根本法。从1954年至1982年,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。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,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。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主义法制;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承担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。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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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,同日公布,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共七章五十六条。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;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司法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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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。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。每届任期五年。第一届从1954年开始,到1997年已历八届。选出常务委员会为其常设机关。行使宪法赋予的立法权等一系列职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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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同日公布施行。共四编二十九章二百七十条。第一编总则,规定民诉法的任务、适用范围和原则,管辖,审判组织,回避,诉讼参加人,证据,期间和送达,调解,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,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,诉讼费用;第二编审判程序;第三编执行程序;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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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同日公布,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条。规定基本原则、公民(自然人)、法人、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、民事权利、民事责任、诉讼时效、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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